|
|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时间:2021-03-27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列入《中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将法治工作纳入2020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制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亲自调度、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 二、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认真履行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职责,起草完成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和《山东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草案。全面清理涉农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请修订《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4部;清理政府规章9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制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依法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9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及时上传监管行为数据和监管动态信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掌上办理”“全省通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努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法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及重大事项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和备案审查率均达100%。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委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审查意见书52件。 (三)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圆满完成全年随机抽查监管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海洋伏季休渔等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海洋违规渔具清理等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3.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4万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31件。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查相关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 四、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普法责任。对照“七五”普法验收标准,从组织领导、活动开展等7个方面,组织对机关及系统“七五”普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五”普法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二)积极推进机关人员学法用法。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了《民法典》学习报告会,组织各处室单位运用学习强国、党建-灯塔在线、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学习法律知识、观看庭审视频、参加法律知识竞赛。 (三)广泛开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法律法规颁布日、重大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防控疫情专项宣传等系列活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围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法治讲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到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业户、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省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10余场次,印发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10万余份。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重点任务安排、重要决定等,按照要求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的意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按规定及时公开。积极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完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二)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督导调度、各处室单位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定期调度。组织开展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优秀办理件评选活动,努力提升办理质量。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组织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草案。全年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2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0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修订公布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行政信息8165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70条。落实省委省政府“开门决策”制度化部署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列席厅长办公会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增殖放流等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公开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虽然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健全法治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