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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时间:2020-11-0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昊骞 陈俞印 崔雅伦 济南报道 11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97个碘缺乏病区县、1个大骨节病病区县、19个克山病病区县全部达到消除标准,111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这标志着,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通过了国家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完成了攻坚行动目标。 提前半年完成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任务目标 山东省副省长孙继业在会上介绍,提起地方病,大家可能还不十分熟悉,但一说到“大脖子病”“大骨节病”、牙齿发黄的氟斑牙等,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直观印象。这些疾病,其实都是地方病。 长期以来,地方病一直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造成群众致贫、返贫的重要因素。历史上,山东省是全国受地方病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主要有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饮水型氟中毒等,其中,碘缺乏病会造成大脖子病、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的克汀病;大骨节病会造成骨骼损伤,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克山病会对心肌产生严重影响,导致心脏功能衰竭;饮水型氟中毒,会造成发黄的氟斑牙,还有氟骨症等,损害群众身体健康。 新中国成立以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始终把地方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下大力气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地方病问题。经过几代人、几十年的大力防治,最大程度减轻了地方病的危害,彻底扭转了地方病的严重流行趋势。但由于地方病致病因素的特殊性,直到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之前,全省仍有29个地方病病区县(市、区)没有达到地方病控制或消除标准,仍然存在地方病危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防治地方病作为维护人民健康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18年8月,全国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对实施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方病控制和消除的目标任务。 在此背景下,2019年1月,山东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目标责任书》。2019年5月,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现场推进会,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6月底,较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现攻坚行动的目标。 发布会现场 全国少数具有省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的省 “我们之所以提出并真正实现提前半年完成攻坚行动任务,得益于三个关键环节。”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袭燕说,首先是得益于强力的保障支撑,其次得益于完备的防治体系,山东是全国少数具有省级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的省份,16市、136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相应科室、配备了防治专业人员,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地方病防治网络。各级防治机构不断提升防治能力,全省所有病区县(市、区)全部具备相关地方病检诊能力。 当然,也得益于山东坚实的工作基础。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碘盐供应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和改水降氟试点工作,国家多次在山东省召开现场会,推广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经验。几十年来,山东省持续全面推广这些有效措施,并不断改进提高,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都分别实现了国家消除和控制的阶段性目标。 概括来说,山东省的地方病防治工作基础扎实,队伍健全,体系完整,保障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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